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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0。1结束。以此赠送月FAN补充少许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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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hoenixtear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智慧型
等级: 死亡骑士
Level: 7
EXP: 826
 
  
10。1结束。以此赠送月FAN补充少许法律知识。 

首先是题外话。(这段可以略过无须讨论)
之前为电视台1游戏节目《5年级插班生》写主题曲,顺便观看了下,11道小学5年级水平的问题,全部回答后有10W。(流口水)问题是。。。。。。。
每11题,我只答对2,3题(鄙人当年可是全市前10),而许多问题我认为答案是错的。
朋友说:“你老了,不中用了”
实际上,我觉得是人大了,许多基本的东西忘记了,也有许多东西被社会扭曲了,自以为是的错了还以为是对的。
问了下作为游戏顾问(就是成人答不上他们教)的全市最聪明的几个小朋友,某月的行为是什么?
他们一致的回答我。。。。。。。。
“拔苗助长”。
恩,就此展开讨论。

1,犯罪必然论。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必然知道此一定论。
所有人都必然会犯罪,
只要满足如下条件:
诱因》阻因。
当然,精神异常者不在讨论范围。
相信没人认为一正常人会毫无理由的杀人,对不对。
(这是整个讨论的基点,如果不承认的,下面可以不看了)

2,刑罚世轻世重论。
因为社会人是许多不同的个体,没有统一规格。
对应不同的人,应该给予不同的安排。
例如无罪,不惩,小罪,小惩,大罪,大惩。
刑罚要视犯罪形势的需要而区别轻重,该轻时要轻刑判处,该重时要重刑判处。只有适时有选择地使用刑罚,才算是掌握了用刑的伦理和要领,而不是某X那样,杀,杀,杀,杀。(当然,除了杀死亡笔记也真做不了其他东西。)

刑罚的目的并非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因为已经发生的东西是无法改变的。(不承认的可以不看下面)
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重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轻罪犯改过自新或提示无罪人不要重蹈覆辙。(不承认的也可以跳过)
而某月就连法律最基本的精神都违背,犯罪无分大小,杀了就是,一概杀了,杀杀杀。
违反了基本人权,剥夺了可改过自新者的生存机会。

3,无罪新世界之荒谬绝伦。
笑。
这是最可笑的了。
自古至今,酷刑不断,记有炮烙、锤击、虿盆,5马分尸。。。。。。。。。。。
比心脏麻痹凶狠多倍的酷刑都无法杜绝罪恶,何故?
简单之极。。。。。。。。。。。
诱因》阻因=犯罪(不承认的无需讨论)
人类的物理需要与精神欲望(诱因)可以无限扩大。诱因没有上限。
而人类所接受的精神痛苦与肉体折磨(阻因)却最多不过是死。阻因有上限。
笑。
死亡笔记再强,不过死而已。
死亡再可怕,依然有人冒死而行,
抗日期间被俘虏的革命先烈,有的投敌,但也有的宁死不屈,酷刑?死亡?如果对方不看重,那么所谓DN不过是本烂笔记,毫无阻吓作用。
死亡笔记再强,都有延迟性。
1穷人不犯罪马上饿死,犯罪之后才被制裁,哪怕多活1分钟,我想你们自己都会清楚自己会怎么选。
A(阻因)《1E(将死亡定得够大没?)
B(诱因)<∞
那么相信稍微学过下初中数学的朋友都清楚。
A永远》B
是不可能做到。
当1E<B<∞的时候,犯罪就必然发生。
既然
诱因》阻因=犯罪 是无论如何加强刑罚都无法消灭的。
那么请问无罪世界如何通过死亡笔记建立呢?
结论是:“通过施加死亡之恐吓作用无法建立完全无罪之世界”

于是K同学某贴的24楼和25楼完灭。

4,法律与社会之匹配性。
众所周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1个社会之犯罪率,是与其社会制度与生产力以及社会人文明教育程度(即我们常说的素质)决定而不是刑罚。生产力越高,素质越高,刑罚相应的低,生产力越低,素质越低,刑罚相应提高,而不是某些无知的小朋友提倡的罔顾社会生产力与素质的杀杀杀。
(又有哪个同学说是刑罚决定一切的?请举手,让大家看看。)
当最理想状态,完全国泰民安,100%丰衣足食(物质精神需要完全满足)之时,绝对平均分配一切的时候,就算没有法律,也不会有罪案发生,因为只有诱因》阻因=犯罪。因为诱因=0,阻因=0的时候,0》0不成立。(前提是精神正常)
而当社会动荡不安,饿俘遍野之时,即使犯罪者马上抓去5马分尸,一片片肉割下来,依然是无法阻止犯罪的发生。(详见商纣与秦亡)
某月与其支持者最荒谬的地方是错误理解或根本不理解
诱因》阻因=犯罪 这一原理。

要完全消灭犯罪要着手的不是强化“阻因”,因为阻因最大不过是死而已。(不怕死的大有人在)
而是弱化“诱因”
要弱化”诱因“要做的是提高生产力与社会人素质,
而不是以死作为“阻因”
这是一个毫无法律与社会常识的无知高中生想当然的本末倒置。以及其FANS的盲目追随。

土壤(社会制度),养分与水分与阳光(生产力提供的物质与精神供给),种子(先阶段人类素质)固定,植物生长自然是固定高度(犯罪率)。
要植物生长得更好(犯罪率降低),只能换种子(提高素质),换土壤(社会制度),给予更充足的养分水分和阳光(更好的物质与精神供给),而不是拔苗助长(犯罪者死)。
拔苗助长罔顾植物生长规律(社会发展规律)
自以为是的违反自然规律改变原来的发展状态。
结果是如何?
小学5年级的同学能回答你。
植物一时的长高(一时的降低犯罪率)却造成了拔高后的伤害(KIRA消失,犯罪率激增),拔高效果时间一过又(如果植物还没被拔死的话)恢复原样。(社会犯罪率又回归该社会原有的常态。)



好了,暂时是这么多了,以后想到再补充。





本帖子于 2007-10-07: 23:30 PMphoenixtear编辑过。



该贴仅代表phoenixtear的个人观点,phoenixtear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734  发贴数:2574  财产:160806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1:45 A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1楼 
K_Shinichi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勇者
Level: 4
EXP: 70
 
  
 

啊?把我完灭?

说大了吧?




该贴仅代表K_Shinichi的个人观点,K_Shinichi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785049  发贴数:324  财产:16260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2:24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2楼 
phoenixtear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智慧型
等级: 死亡骑士
Level: 7
EXP: 826
 
  
 

我只是说24楼你说的某话。




该贴仅代表phoenixtear的个人观点,phoenixtear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734  发贴数:2576  财产:160906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2:26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3楼 
K_Shinichi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勇者
Level: 4
EXP: 70
 
  
 

稍微问一句,遵守法律是否一定对人类社会有好处。。。


另外,革命在某种意义上算不算颠覆国家政权罪?




该贴仅代表K_Shinichi的个人观点,K_Shinichi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785049  发贴数:327  财产:16410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2:28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4楼 
phoenixtear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智慧型
等级: 死亡骑士
Level: 7
EXP: 826
 
  
 

颠覆国家此敏感的话题,出了国再讨论不迟,我是媒体人,这话不能乱说。
至于遵守法律?怎样的法律?好处?怎样的好处?
没好处就能证明月的行为有好处?
如果没有的话,没有讨论必要。




该贴仅代表phoenixtear的个人观点,phoenixtear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734  发贴数:2579  财产:161056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2:33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5楼 
hqh1208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圣骑士
Level: 6
EXP: 244
 
  
 

即然楼上不方便说,那我这个无所谓的人就引一段文字给你看看吧。
   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 it becomes necessary for one people to dissolve the political bands which have connected them with another, and to assume among the powers of the earth, the separate and equal station to which the laws Nature and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 a decent respect to the opinions of mankind requires that they should declare the causes which impel them to the separation.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they are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them,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That whenever any form of government becomes destructive of these ends, it i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lter or to abolish it, and to institute new government, laying its foundation on such principles and organizing its powers in such form, as to them shall seem most likely to effect their safety and happiness. Prudence, indeed, will dictate that governments long established should not be changed for light and transient causes; and accordingly all experience hath shown that mankind are more disposed to suffer, while evils are sufferable, than t right themselves by abolishing the forms to which they are accustomed. But when a long train of abuses and usurpations, pursuing invariably the same object evinces a design to reduce them under absolute despotism, it is their right, it is their duty, to throw off such government, and to provide new guards for their future security. Such has been the patient sufferance of these Colonies; and such is now the necessity, which constrains them to alter their former systems of government.
这里就是您说的革命是不是颠覆政权是否有罪。到底何为国家。





本帖子于 2007-10-07: 13:18 PMhqh1208编辑过。



该贴仅代表hqh1208的个人观点,hqh1208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491271  发贴数:291  财产:14860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3:17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6楼 
phoenixtear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智慧型
等级: 死亡骑士
Level: 7
EXP: 826
 
  
 

最初由 5 楼的玩家 hqh1208 发表:
即然楼上不方便说,那我这个无所谓的人就引一段文字给你看看吧。
   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 it becomes necessary for one people to dissolve the political bands which have connected them with another, and to assume among the powers of the earth, the separate and equal station to which the laws Nature and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 a decent respect to the opinions of mankind requires tha


- -英文,那不一样是不方便说嘛。




该贴仅代表phoenixtear的个人观点,phoenixtear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734  发贴数:2580  财产:161106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3:21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7楼 
hqh1208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圣骑士
Level: 6
EXP: 244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
附上译文了。。。。
我想看DN的人应该对上面一段的英文都没有什么问题才对的。而且这是名文,都该学学的。




该贴仅代表hqh1208的个人观点,hqh1208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491271  发贴数:294  财产:15010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3:54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楼 
相对浴红衣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圣骑士
Level: 6
EXP: 553
 
  
 

ORZ。。。。。。。。。很好,有点意思,留名




该贴仅代表相对浴红衣的个人观点,相对浴红衣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218710  发贴数:7188  财产:952943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3:56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9楼 
phoenixtear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智慧型
等级: 死亡骑士
Level: 7
EXP: 826
 
  
 

最初由 7 楼的玩家 hqh1208 发表: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


+N
不多说了。
既然是名文,我相信要辩驳的话,K同学应该找作者本人。





本帖子于 2007-10-07: 13:58 PMphoenixtear编辑过。



该贴仅代表phoenixtear的个人观点,phoenixtear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734  发贴数:2581  财产:161156 戒尼  发表于:2007-10-07: 13:57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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